盐城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6月1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2018-06-1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5-69083735传真:0515-86663735
        通讯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江苏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 万只 (二期年产300万只) 电动助力车密闭型铅酸蓄电池项目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南区轻工产业园 江苏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滨海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投资总额51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40万元。 1、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铅粉机、铸板机、和膏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空压机等。其源强值一般为85~95 dB(A)。项目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进行安装。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对其进行墙壁隔声。铅粉机、铸板机、引风机、空压机、
水泵安装减震基础,空压机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在空压机和风机进气口或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器进行消声。除尘设备风机配置特制的风机出风消音器和风机隔声房。在厂房周围、办公区与生产区建有绿化隔离带,种植高大密实乔木结合灌木衰减噪声,距离高噪声设备一侧厂界围墙加高至声源高度1 米以上。
2、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熔铅炉、铸焊机产生的铅渣,自动滚切产生的铅挂条(边角料)、铅粉末,电池化成产生的废硫酸,含铅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铅泥、除尘器收集的铅尘灰、废滤筒、废布袋,废劳保用品以及生活垃圾等。除生活垃圾,其余废物均含铅,属危险废物,铅渣、铅挂条(边角料)、铅粉末、铅泥、除尘器收集的铅尘灰、废滤筒、废布袋交给有资质的机构扬州市华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理,电池化成产生的废硫酸经处理后回用,废劳保用品交给有资质的江苏朗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